空气通过安装于进气口下的空气箱直接引入到燃烧室,空气箱的尺寸与进气口大小应基本一致。 空气箱的深度为150mm±10mm,空气由风机通过矩形直管道吹入空气箱中,矩形管道宽300mm士10mm,高80mm±5mm,长至少为800mm,其底面与空气箱底面的间距不超过10mm;管道应平行于地面,同时沿着喷灯的中心线敷设,并通过空气箱最长边的中间处将空气引入。为了使空气流动保持一致,应在进气口处安装一格栅。格栅由2mm厚的钢板制成,钢板上应有标称直径为5mm、中心距为8mm的钻孔。
试验前,应在矩形管道之前的圆形管道横截面上测量空气流量,并将空气流量设置为8000L/min
±400L/min,试验过程中应维持稳定的空气流量,其偏差应在设定值的10%范围内。
吸烟罩(见图2)安装于燃烧室排烟口的正上方,高于燃烧室排烟口200mm?400mm,最长边应与排烟口的最长边平行,底面的最小尺寸应为1500mmXI000mm。吸烟罩上方设有一个与排烟管道相连的集烟室。为使吸烟罩里的空气与烟气充分混合,宜在其进烟口处安装挡板。
试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气体应通过排烟管排出,整个过程不能有任何火焰的穿出和烟气的泄漏。在常压和25℃的条件下,系统的排烟能力至少应达到1m3/s。通风系统的设计不应基于自然通风条件。为排出电缆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烟气,系统的排烟能力推荐为1.5
m3/s。
按4.3的规定,排烟管道与吸烟罩相连。管道的内径D应在250mm?400mm范围内。为了在测量点处形成均匀的流量分布,管道的直管段长度至少应大于12D。同时为了可以精确测量流量,本标准推荐按EN14390的规定,通过导流片(见图3),在测试段的前后形成匀流面。
F.1 一般要求
F.2 气体分析仪的校准
F.3
HRR校准
F.4 烟气测量系统的校准
对测试设备应定期校准,本标准要求按照生产商的要求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如果生产商没有提供相关技术要求,应按照附录F的要求进行校准。
用于计算热释放速率的流速分布因子I通过测量管道中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流速分布得到。
G.2给出了测量kc的程序。
G.2流速分布因子kc
G.2.1 概述
采用皮托管、热线式风速仪或双向探头测量流速分布因子kc时,应确使这些仪器安装在正确的位置。
G.2.2
测量说明
流速分布的测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试验设备应在减震装置上运行,以确保读数稳定;
b)
管道应有四个插孔,间隔90°环绕在管道圆周,用于安置测速设备。测量探头插入管道后,应采用机械方式固定,而不应采用人工方式托举;
c) 测速应在不同的进风口依次进行,测量时应将没有使用的进风口关闭;
d) 在每个进风口选择半径上的5个位置点测量气体流速,一次将测试仪从管道中心向管壁移动,
一次从外向管道中心移动,每次测速要有10个读数(即每个测量点共有20个读数);
e) 根据ISO
3966,在管道半径上设定的测量位置距管壁的距离用以半径为分母的分数表示为:
0.038,0.153,0.305,0.434,0.722,1.00(中心点)。本标准推荐的管道直径为400mm,这些测量位置点距离中心的距离为:192
mm,169 mm, 139 mm, 113 mm,56 mm, 0 mm,见图G.l。
G.2.3 操作
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在流速分布已被确认的情况下,排烟管道的体积流量设定在0.7
m3/s?1.2 m3/s范围内;
——测量所有测量位置点的气体流速,每个进风口处测量6个位置点;
——设vc为中心位置点的流速,以vc值表示其他5个测量位置点的流速,对所有测量位置点的气体流速值都取20个测量值的平均值进行计算。
注:测试结果就是在整个直径线的水平和垂直方向上测量并计算出流量分布。
G.2.4 kc的计算
对于一个给定的半径n,用表示半径上的平均流速,即测量值vn的4次测量平均值。表示中心点的流速,即测量值vc的4次测量平均值。分布因子的计算由式G.1给出:
G.2.5
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根据5个半径测试点的流速vn的平均值和vc得出的每个进风口的流速分布图(垂直和水平截面);
b) 每个半径上4个vc值和4个vn值,和vc值,以及计算得到的kc。